上海外籍子女投靠落户流程-上海外籍子女投靠落户流程图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外籍子女投靠落户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上海外籍子女投靠落户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继子女投靠落户流程?
流程如下:
落户批复结果会分多批次公布,顺序没有好坏之分,都是一样的;第一批审批结果大概会在截至递交材料后一个半月左右公布。
打开随申办,在底部选择‘办事’,然后最上面选择‘进度’,就可以看到国内人才引进审批的办理事项。
落户资格验证,验证结果通过后,可以网上签订《落户协议书》,并网上预约与用人单位线下签订《落户协议书》。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并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回上海办理上户口手续。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条件?
1.
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2.
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3.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上海投靠落户流程?
申请人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进行初审,提出意见报分(县)局,分(县)局应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作出初审决定,并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终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自收到各分(县)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子女户口是上海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1.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_a***_])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外籍子女投靠落户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外籍子女投靠落户流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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