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学落户条件-孩子上学落户条件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孩子上学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孩子上学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小学入学条件户口规定?
小学入学户口规定是:学生报名时需要持有户口本,并且学生户口随父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才可以办理入学,另外对于学区的认定上,需要提交房产证来进行认定。
1、小学新生户籍问题
由于幼升小实行学区划分入学,所以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父母亲,需占产权全部份额,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户口及产权证所在处。
2、小学新生学区问题
对于家长有多处住房,根据有关规定,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3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口在外区的,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
对于不想让孩子在本学区上学的家长,按照规定,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以外的学校借读的学生,也应先在学生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所在地的小学施教区办理正常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到借读学校借读填表时一定要注明借读年限。
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未办理转学,仍在原学校就读的按借读处理;如住房变更后,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验证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学校先登记,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小生入学时,需要根据学生的户籍来确定入学的学校,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由学校认定后才可以办理报名和入学情况,另外涉及到户籍的具体认定还可以结合实际的户籍处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2021年石家庄孩子上学户口政策?
1.足龄原则。202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属地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其中,主城区(指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和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合法稳定居住的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3.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县(市、区)教育局要综合考虑户籍、住房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情况的调剂顺次,形成一套相对科学的入学分配具体办法。
4.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学校要做好登记,并建立相关档案。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5.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主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非户籍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且租赁房屋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孩子上学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孩子上学落户条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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